教育部經費請款免附領據注意事項
會計室重要通知
主旨: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,請領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免檢附領據請款,相關注 意事項,請各單位配合辦理。
依據: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臺教會(三)字第 1134400978B 號函辦理
說明:
壹、請各單位於申請新計畫時,依修正後之「教育部補(捐)助計畫項目經費表(非民間團 體)」填報經費。
貳、規定修正請款免檢附領據,另於「教育部補(捐)助計畫項目經費表(非民間團體)」增 訂受領人資訊。本校受領人資訊詳如下列:
一、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名稱與代號(包括分行別):土地銀行中壢分行(0050142)
二、戶名: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三、帳號:014051002271
四、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:45002806
參、請各單位於收到教育部撥款函文時,加會總務處出納組及會計室,以俾核對款項與 正確迅速處理帳務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