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经费请款免附领据注意事项
会计室重要通知
主旨: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,请领教育部补(捐)助及委办经费免检附领据请款,相关注 意事项,请各单位配合办理。
依据: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台教会(三)字第 1134400978B 号函办理
说明:
壹、请各单位于申请新计画时,依修正后之「教育部补(捐)助计画项目经费表(非民间团 体)」填报经费。
贰、规定修正请款免检附领据,另于「教育部补(捐)助计画项目经费表(非民间团体)」增 订受领人资讯。本校受领人资讯详如下列:
一、金融机构或中华邮政公司名称与代号(包括分行别):土地银行中坜分行(0050142)
二、户名:健行学校财团法人健行科技大学三、帐号:014051002271
四、营利事业或扣缴单位统一编号:45002806
参、请各单位于收到教育部拨款函文时,加会总务处出纳组及会计室,以俾核对款项与 正确迅速处理帐务事宜。